2018年本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以下简称“春季高考”)、1月份外语科目考试(即高考外语一年两考中的第一次考试,以下简称“外语一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高三科目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高三合格考”)将于1月6日开考。其中,春季高考的外语科目考试即外语一考。
春季高考于1月6日至8日进行;外语一考于1月7日至8日进行;高三合格考于1月6日至7日进行。
考试安排
请考生对应本人选考项目、选考科目按时、按规参加考试。
1.春季高考

2英语一考

3.高三合格考

注:如外语科目选考了外语一考,则按外语一考要求参加相应考试
考试规则
1.考生须凭准考证(高三合格考凭考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含居民身份证、有照片的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军人证)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其中,参加春季高考外语科目、外语一考、高三合格考外语听说测试的考生须凭测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入场。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点。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前进入考点。
●参加春季高考或高三合格考语文考试,应在9:00前入场,9:15后不得进入考点。
●参加春季高考或高三合格考数学考试,应在13:30前入场,13:45后不得进入考点。
●参加春季高考外语科目、外语一考,为确保考试听力部分试听时环境安静,考生须按国家规定提前至8:30入场,8:45后不得进入考点(8:45开始分发答题纸,8:50开始试听,8:55开始分发试卷,9:00开始正式听力考试)。
●参加高三合格考外语考试,因无听力部分,考生于9:00前入场即可,9:15后不得进入考点。
●参加外语听说测试,须按测试通知单上的考试场次提前40分钟报到,提前30分钟进入准备室。
考生应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尽可能提前到达考点。
3.考生入场只能携带允许入场的考试用品,包括黑色字迹的笔(含钢笔、水笔或圆珠笔)、2B铅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无存储和通讯功能的普通计算器等文具(参加外语听说测试只能携带笔);不得携带涂改液、修正带等文具。严禁携带具有无线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入场,考试期间一经发现,无论是否使用均做作弊处理。
4.考生领到试卷、答题纸和条形码纸后,应认真核验条形码纸上的信息,在答题纸指定位置准确填写指定内容,并按要求粘帖条形码。凡漏填、错填或填写字迹不清,导致无法正常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考生答题时,选择题须使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须使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水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规定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或写在试卷、草稿纸上的作答一律无效。考生须仔细检查题号,对应答题,错位答题无效。答题纸上不得做与本场考试无关的任何信息标记。
6.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完成考试。考试结束信号发出,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安坐原位等待监考教师收齐并清点全部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后,经监考教师同意方可离场。提前交卷者,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离场时不得带离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离场后不得返回考场,也不得在考场周边逗留或交谈。
7.考生须仔细阅读、严格遵守附件中列出的考场规则、注意事项,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与考试纪律相关的规定,充分备考、诚信考试。
附
1.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和1月份外语科目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每科开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含居民身份证、有照片的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军人证)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者,不得进入考点考试(有听力考试的外语科目开考前30分钟组织考生进入考场,开考前15分钟起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二、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水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可带入考场,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有电子存储记忆功能的计算器和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三、设有听力考试内容的英语科目,其听力考试内容将通过东方广播电台统一播放,收听频率为:FM(调频)89.9兆赫、AM(中波)792千赫。考生须自行携带备有耳机的收音机,并应确定机器能正常运作,另须备足电池。地处梅山、大屯、张家洼考区的考生和非通用语种考生外语听力考试内容收听磁带录音。听力考试不设备用考场。
四、考生进入考场,即按准考证号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有效证件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核验。考生领到答题纸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考生本人姓名、准考证号,正确粘贴条形码。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纸影响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生必须用现行规范的语言文字答题。考生答题时,如遇试题字迹不清,可举手询问,但对试题内容不得要求监考人员作任何解释或启示。
六、考生须在试卷或答题纸规定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答题纸客观题须用2B铅笔涂点,涂点要规范。不得在答题纸上做任何标记。
七、考生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每门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离场时须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夹在试卷内)一并交出,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交卷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八、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物品等。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并停笔,在监考人员按顺序收齐全部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后,根据监考人员指令依次离场。
十、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教育考试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协助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2.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和1月份外语科目考试听说测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自觉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二、考生需根据测试通知单上考试场次提前40分钟到考点报到,提前30分钟进入准备室。进入准备室前,除有效证件(含居民身份证、有照片的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军人证)、测试通知单、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水笔外,其他随身物品须放在考点指定地方。考生在准备室应保持安静。
三、考试从考生进入准备室开始,当场考生进入准备室后,迟到考生不得参加该场次测试,由考点工作人员安排参加本考点其他场次的测试。
四、考生进入考场后,按座位号对号入座,将有效证件、测试通知单放在电脑桌上供监考教师核验。
五、外语听说测试时间为20分钟。每人一桌,独立答题。考生在考场内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传抄试题并带出考场。有问题请举手报告监考教师。测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中途离开考场,测试结束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六、当监考教师宣布测试开始后,按提示要求进行下列操作:
1.按屏幕提示,在报名号输入框中输入《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1月份)英语听说测试通知单》或《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1月份)非通用语种听说测试通知单》上所列的报名号,用鼠标左键单击“确认”,并再一次输入报名号后确认。
2.此时出现设备测试界面,目的是测试耳机和话筒是否正常。请考生点击“开始测试”按钮根据语音提示完成设备测试,在设备测试过程中,系统会要求考生朗读一段文字,文字中会包含考生本人的姓名。如果设备测试正常,请点击“清晰”按钮结束设备测试,否则点击“不清晰”按钮重新进行设备测试。如系统提示当前的声音过大或过小,请考生调整话筒位置,在提示音播放完毕后,点击“开始测试”按钮重新进行设备测试。在整个设备测试阶段,如发现设备有问题请立即举手报告监考教师。
3.设备测试结束后,屏幕上出现“请等待监考教师下达开考指令”界面,此时请考生耐心等待,等本考场所有考生的设备测试结束。
4.当监考教师宣布开始考试后,请考生按屏幕提示进行答题。屏幕显示“开始录音”且录音进度条显示为红色时才能进行答题。
5.所有答题完成后,屏幕将显示“考试结束!请考生不要离开等待数据上传!”。
6.回收试卷结束后,屏幕将返回登录界面,此时请考生保持安静,将耳机放回原处,将有关考试证件收好,由考点工作人员引导离场。
七、考试过程中如发现机器设备有问题,请考生及时向监考教师反映。考试全过程中不准进行与考试无关的操作,如随意启动或关闭计算机、随意插拔电源、随意插拔耳麦、随意修改计算机设置等操作,否则后果自负。
八、考生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协助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九、与考试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3.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和1月份外语科目考试外语听力考试注意事项
1.英语科目听力部分考试,采用东方广播电台播音、考生自备带有耳机的收音机收听的办法(严禁将具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功能的设备带入考场),考生自备收音机应能正常工作,并备足电池。非通用语种、三线单位考点考生收听磁带录音。
2.听力部分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取下耳机。考生如使用耳机式收录机,必须确保机内不隐藏任何录音带。
3.考试前,考生应自行调整好收音机频率。正式开考前,考生还会有时间调校频率及音量。听力考试不设备用考场。
4.在调校收听频率时考生必须耐心、仔细并独立判断接收效果是否理想,切勿受他人影响盲目跟随别人行动。
5.以耳机为天线的收音机,当考生转动头部时,接收效果可能略有差别,若在桌面移动机体位置也可能会改善收听效果。
6.听力考试收听频率:FM(调频)89.9兆赫、AM(中波)792千赫。
7.听力考试时,如发现瞬时听音不清晰,请考生千万不要随意调整频率,以免影响以后的收听效果。
8.1月7日上午8:30考生开始进入考场,8:45禁止迟到考生入场,8:45开始分发答题纸,8:50开始试听,8:55开始分发试卷,9:00听力考试正式开始。10:30后才能提前交卷出场。
4.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和1月份外语科目考试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一、作答前注意事项
1.考生拿到答题纸后,须仔细检查答题纸正反面是否有错印、漏印、纸张破损、印刷不清、字迹模糊、行列歪斜等问题,如发现有上述问题,须立即向监考老师反映,在开考前更换答题纸。考生应仔细阅读答题纸上的注意事项,准确填写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
2.考生拿到条形码后,须仔细核对条形码上的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信息相符,如有问题须立即向监考老师反映。考生须在答题纸指定位置粘贴条形码。条形码须在条码框内横向粘贴。考生不得对条形码进行裁剪、涂改。
3.客观题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填涂方法参照答题纸上的填涂样例,如需对答案进行修改,应使用橡皮擦除干净再重新选择、填涂。主观题使用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水笔作答。作图可用铅笔。
二、作答时注意事项
1.保持答题纸整洁,答题纸不折叠,不破损。
2.禁止使用涂改液和修正带修改答案。
3.考生必须在与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试卷、草稿纸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自行改题号作答,答案无效。
4.答题时如需修改答案,可先将原书写内容划去,然后在该题答题区域内重新作答,超出该题答题区域的答案无效。
5.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笔试科目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二、考生参加考试必须凭考试通知单和有效证件(含居民身份证、有照片的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军人证)进入考场,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开考前30分钟打预备铃,考生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三、考生进入考场时,允许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水笔、圆珠笔、2B铅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计算器(附带无线通信功能、电子存储记忆功能、具有图像功能除外)等文具(有特殊规定的科目除外),其他物品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进入考场后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到,并按座位号对号入座,将考试通知单和有效证件放在课桌右(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核验。考生领到试卷、答题纸和条形码纸后,应认真核验试卷和答题纸的科目及条形码纸上的姓名、报名号和座位号,在试卷和答题纸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报名号、考场号和座位号,并正确粘贴条形码。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纸,影响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生必须用现行规范的语言文字答题。考生答题时,如遇试题字迹不清,可举手询问,但对试题内容不得要求监考人员作任何解释或启示。
六、考生必须按照题号顺序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选择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部分使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水笔或圆珠笔书写,作图使用2B铅笔。不准在答题纸上做任何标记。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卷、草稿纸上答题无效。
七、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物品等。
八、考生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离场时须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一并交出,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交卷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停笔,安坐原位,在监考人员按顺序收齐全部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后,根据监考人员指令依次离场。
十、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教育考试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协助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6.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说测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自觉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二、考生需根据测试通知单上考试场次提前40分钟到考点报到,提前30分钟进入准备室。进入准备室前,除有效证件(含居民身份证、有照片的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军人证)、测试通知单、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水笔外,其他随身物品须放在考点指定地方。考生在准备室应保持安静。
三、考试从考生进入准备室开始,当场考生进入准备室后,迟到考生不得参加该场次测试,由考点工作人员安排参加本考点其他场次的测试。
四、考生进入考场后,按座位号对号入座,将有效证件、测试通知单放在电脑桌上供监考人员核验。
五、外语听说测试时间为30分钟。每人一桌,独立答题。考生在考场内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传抄试题并带出考场。有问题请举手报告监考人员。测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中途离开考场,测试结束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六、当监考人员宣布测试开始后,按提示要求进行下列操作:
1.按屏幕提示,在报名号输入框中输入外语听说测试通知单上所列的报名号,用鼠标左键单击“确认”,并再一次输入报名号后确认。
2.此时出现设备测试界面,目的是测试耳机和话筒并熟悉口试环境,请考生点击“开始测试”按钮根据语音提示完成设备测试,在设备测试过程中,系统会要求考生朗读一段文字,文字中会包含考生本人的姓名。如系统提示当前的声音过大或过小,请考生调整话筒位置,在提示音播放完毕后,点击“开始测试”按钮重新进行设备测试。在整个设备测试阶段,如发现设备有问题请立即举手报告监考人员。
3.设备测试结束后,屏幕上出现“请等待监考人员下达开考指令”界面,此时请考生耐心等待,等本考场所有考生的设备测试结束。
4.当监考人员宣布开始考试后,请考生按屏幕提示进行答题。屏幕显示“开始录音”且录音进度条显示为红色时才能进行答题。
5.所有答题完成后,屏幕将显示“考试结束!请考生不要离开等待数据上传!”。
6.回收试卷结束后,屏幕将返回登录界面,此时请考生保持安静,将耳机放回原处,将有关考试证件收好,由考点工作人员引导离场。
七、考试过程中如发现机器设备有问题,请考生及时向监考人员反映。考试全过程中不准进行与考试无关的操作,如随意启动或关闭计算机、随意插拔电源、随意插拔耳麦、随意修改计算机设置等操作,否则后果自负。
八、考生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协助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九、与考试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7.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评卷科目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一、答题前注意事项
1.考生领到答题纸后,须仔细核对答题纸是否有错印、漏印、纸张破损、印刷不清、字迹模糊、行列歪斜等问题,如发现上述问题,须立即向监考人员反映,在开考前更换答题纸。
2.考生领到条形码纸后,须仔细核对条形码纸上考生姓名、报名号和考试科目信息是否与本人信息相符,如有问题立即向监考老师反映。考生须在答题纸指定位置粘贴条形码,条形码须在条码框内横向粘贴。考生不得对条形码进行裁剪、涂改。
3.考生答题前须仔细阅读答题纸上的注意事项,选择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填涂方法查看填涂样例。如需对答案进行修改,应使用橡皮擦除干净后再重新填涂;非选择题部分使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水笔或圆珠笔书写,字体工整、笔记清楚;作图使用2B铅笔。
4.答题前,考生先将自己的姓名、报名号、考场号、座位号填写清楚。
二、答题时注意事项
1.保持答题纸面清洁,答题纸不折叠,不破损。
2.禁止使用涂改液和修正带修改答案。
3.考生须按照题号顺序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卷、草稿纸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无效。擅自修改题号作答,答案无效。
4.答题时如需修改答案,可先将原书写内容划去,然后在该题答题区域内重新作答,超出该答题区域的答案无效。
5.考生不得在答题纸非指定地方书写姓名、报名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题纸上标记信息,一旦发现,将作违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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