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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自主招生必知常识

 
2009年8月26日    新课程教育在线    浏览:7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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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述

  自主招生是扩大高校自主权、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对选拔优秀创新人才的新探索。

  根据教育部要求,试点高校确定的入选考生名单,要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试点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级招办应向考生选报的试点学校投档;试点学校进行综合评价、自主选拔录取。

  突破比例

  2008年初,教育部已经明确从2009年开始取消自主招生5%的名额上限,引人关注。不少高校的招生工作负责人坦言:“对大部分名牌高校来说,取消5%的上限意义不大,因为它们的自主招生比例其实已经超过了10%。”由于目前高校自主招生仍然要看高考分数,因此不少高校年年提出申请,希望获得更大的自主权,即超越高考分数的限制,在确保学生成绩优秀的前提下,按照自己学校的特点招收符合自己定位的学生。

  招生程序 

  一.试点学校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订自主选拔录取方案,并纳入本校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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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cai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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